日前,我县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我县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产业定位、规划引领、功能定位、创建程序等,提出了资金、土地、人才等方面扶持政策,重点向江南药镇、古茶场文化小镇倾斜。县财政安排9000万元引导基金用于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省、市级特色小镇验收命名后,其规划空间范围内的新增财政收入留地方部分按照前3年全额、后2年70%的标准返还,县级特色小镇按照前3年70%、后2年50%的标准返还。县里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亩新增建设用地专项指标,专项用于特色小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