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县卫计局对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11个“严禁”。
县卫计局要求广大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市委“26条意见”和县委“16条规定”等各项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县卫计局还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对工作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开展送温暖等活动,春节前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健康,及时帮助解决职工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