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环节
我县交通行业连续32年农民工“无欠薪”
从县交通运输局获悉,2015年在对全县16个交通在建项目进行的专项检查中,涉及参建农民工总人数约1.4万人次,不存在欠薪项目和企业。至此,我县实现交通建设行业连续32年农民工“无欠薪”。
对农民工不欠薪,首先在于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县交通部门按照“谁拖欠农民工工资,谁偿还”,“谁直接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谁负责落实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原则,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制度、工资支付制度、日常监管制度和执法查处制度,严把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环节,从源头上防止拖欠行为发生。对资金紧张、可能存在拖欠的承包人,重点关注,提早介入,发现矛盾及时处理。
再者,履行合同,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县交通部门要求建设单位将维护农民工权益写入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专用条款,从业主与承包人合同关系上维护农民工权益,如承包人发生拖欠现象,业主有权从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代为支付,将农民工工资问题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纳入《交通建设领域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农民工的动态管理,从农民工进场起将劳务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报建设单位、驻地监理办备案,并建立劳务工资台帐。
此外,加强农民工考勤管理、实现工资月报制度。支付工资应当制发工资支付表。工资支付表载明发放单位、发放时间、发放对象的姓名、工作天数、加班加点时间、应发和减发的项目及金额等事项,并将本月农民工工资表以及上月已签名发放的农民工工资表与月工程计量报表一起上报,驻地监理办在签认月工程计量报表的同时对农民工工资表进行审核签认,确保农民工工资与计量款按月同步发放。
在新闻媒体上颁发工程结算公告,以提高透明度。磐新公路窈川至万苍段改建工程第1合同段(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任务完成、即将进行工程结算时,在《磐安报》上刊登公示,请与上述单位有劳务、经济及合同往来的单位或个人与项目部进行账目核算。若有纠纷请与磐新公路改建工程指挥部、县交通运输局以及县劳动监察大队联系,并公布相关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