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上午,有群众向县环保局反映,县城环城北路一家企业内刺鼻气味影响周边群众工作生活。接警后,县环保局立即出动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位于环城北路40号的县造漆厂老厂房内,有一家礼品印花加工点正在生产,在油墨烘干过程中产生刺激性气味,无任何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气直排窗外。执法人员检查时还发现,印花车间门口东侧散乱堆着大量油墨桶,地面沾满了五颜六色的油墨,该加工点将印花模具放在车间外露天水泥地上进行冲洗,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从雨水沟排入外环境。在对河南籍投资人杨某的进一步询问中了解到,该加工点已运行三个多月,未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环保手续,并且无任何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环保执法人员当即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并在车间东侧雨水沟里采集水样进行监测。下一步,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县环保部门已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做到闻访即动、部门联动、果断处置,及时化解各类环境矛盾和纠纷,保障公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