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政府印发《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正式启动普查工作。
此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农业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每10年进行一次。据了解,此次普查对象是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普查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