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农家乐协会召开理事会扩大会议,确定了我县农家乐收费最低价。4月1日起,经济型农家乐收费最低价每人70元/天,舒适型(或达到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饭店客房必备要求)及以上农家乐收费最低每人120元/天。
同时,会议制订了具体的保障措施:对擅自降价揽客的经营户,农家乐服务中心取消其统一客源分配资格;对擅自降价揽客两次以上的经营户,由县农家乐协会剔除其会员资格,以后将不再享受有关政策扶持;对屡教不改者,报请县有关部门给予取缔营业资格的处罚;对避开农家乐服务中心直接定价订房的旅行社和景区,提请县旅游部门取消年度旅游人次奖励,视情节给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