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旅游景区联合推出旅游年卡制度,助推休闲养生旅游“一号产业”发展。
年卡适用对象为我县户籍人员、在磐安工作的外地人员,适用范围为我县正常运行的景区。2016年旅游年卡定价100元,一年内享受不限次数,免景区(点)第一门票待遇,不含景区内讲解、导游、电梯、游船、景区内交通和其他自费等项目。
年卡实行实名制,仅限本人使用,按年度办理,年度内不论何时办理年卡均截止12月31日。居民可持申办表、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结婚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到所在地乡镇集中统一办理,也可以到工商银行窗口直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