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误工上墙公开后,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但没有受到影响,反而干劲更足了,工作更细了。”安文镇石头村党支部书记朱拥军说。长期以来,村干部的误工报酬由村级组织自行确定,由于没有一个统一标准,村民对此颇有意见,加上各村之间存在不平衡现象,待遇问题成了村干部和村民反映最多的问题之一。
为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夯实村级组织基础,云山旅游度假区解放思想,不断探索,率先制订出台了《村干部误工报酬管理办法》。“我们虽然不是主要干部,但每年还是有不少事务需要去做。有了统一规范和标准,误工报酬就有了保障。”上葛村一些村干部如是说。
2015年4月,度假区以石头村为试点,率先开展了《村干部误工上墙公开》制度,决定村干部误工报酬由原来记在笔记本上改为上墙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求村干部尽可能不用白天时间办理村内事务,以节省不必要的误工开支。经过近一年的试行,石头村干部误工报酬管理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村党支部委员、经联社成员朱龙寿说:“自从实行村干部误工报酬上墙以后,村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影响好了,信任度高了。我这个会计的心理负担也轻了许多,少了很多猜疑,多的不仅是信任,还有为集体出力的快乐和老有所为的价值感。另外,因为上墙公开,有了村监委和群众的定期与不定期监督,人情账、面子账等现象没有了。”
石头村试点的成功为度假区制订和下发《村干部误工报酬管理办法》提供了有力依据。《办法》明确了误工发放对象和范围、报酬标准和增长机制,除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之外的在职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监会、股份制经济合作社成员的“四委”干部,因参加村集体事业建设和村级组织有关公益活动的,方可领取误工报酬。日误工报酬标准可根据村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原则上应在村级组织换届后由新一届村“两委”依照有关程序确定。一经确定,原则上三年保持不变。三年期满后,可按程序重新确定。当超过三分之二的村干部提议重新确定误工报酬标准的,应按照有关程序重新确定。
《办法》还规范了考勤管理、报酬发放的操作方式和基本要求。村干部的误工实行考勤登记和公开公示制度。此外,《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追究,对乱发放误工报酬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如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度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杨北京表示,村干部待遇问题关系到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对村干部误工报酬以制度的形式进行规范管理,使村干部的误工报酬有章可循,在阳光下运行,从而进一步夯实村级组织基础,促进村集体事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