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从县法院了解到这样一件有趣的事情:新渥镇金山村人陈红星前段时间去买火车票遭拒了,售票员说他被法院列入了黑名单。
陈红星感到很诧异,跑到法院了解情况,发现是同镇不同村不同年龄但同名同姓的“陈红星”,欠了信用社80多万元不还,误把他列入了黑名单。
陈红星平时做药材生意,他说:“好几年前,我就发现哪里不对了,去信用社贷款说我不能贷,要去法院开证明才行,可当时没太当回事,直到今年3月份,连火车票也买不了,才发现肯定有事了。”
3月11日,陈红星在永康南站打算买一张去衢州的动车票,但在售票窗口被拒绝了,理由是他的身份证号在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也就是说,在黑名单里了。陈红星当时有急事,只好改坐公交车。
4月7日,陈红星为此到县人民法院咨询,工作人员帮他一查,发现还真是搞错了。原来,新渥镇苦竹村也有个叫“陈红星”的男子,向信用社借款85万未还,此外还有受理费、公告费未履行。
县法院发现错误后,当即将陈红星从黑名单中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