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科技局、财政局、招才局联合下发《磐安县人才创新券实施办法》,有效拓展了创新券的支持方向、范围。
人才创新券是政府为鼓励企业引进高校、科研院所等专家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而发放的一种有价凭证,用于企业邀请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产生的交通、住宿、伙食、咨询等费用支出。
人才创新券采用电子券形式发放,申请、发放、使用均在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的“创新券服务系统”进行。同一企业一年发放人才创新券最高不超过2万元;具有博士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专家费额定3000元/人·次,其他专家额定2000元/人·次。同一企业当年专家费用按标准支出5000元以内的,按实给予人才创新券100%支持;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按实给予人才创新券50%支持。技术市场邀请第三方专家为企业开展体检活动,一次性给予企业4000元人才创新券支持。
人才创新券是我县在科技创新券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企业帮扶的一次新探索,旨在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引进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加快科技成果引进转化,补齐科技投入短板,推动企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