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野保站工作人员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排查时,得到线索称高二乡李某家里养了一只大鸟,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
获悉情况后,县野保站工作人员迅速赶往李某家中查看,经核对,确认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褐林鸮。据李某介绍,该鸟是其在山上干活时捡到的,当时翅膀受了伤,因此将其带回了家,想等其全部康复后再放飞自然。县野保站工作人员对褐林鸮进行了详细检查,发现外伤已基本康复,但因翅膀受损,已无法飞翔,不具备野外放生条件。于是,县野保站指派专业人员将褐林鸮送往金华市动物园,并办理了交接手续。
县野保站提醒市民,捡到野生动物要及时与野保站联系,由专业人员开展救助治疗,不要私自带回家饲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