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违法养殖、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巩固“五水共治”工作成果。
本次行动坚持“分工协作、属地管理;全面覆盖、重点突出;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原则,全面排查畜禽养殖、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有无超养多养及已关停养殖场有无复养、监管干部履职等情况。农业、环保、公安、国土、督查等部门将成立专项检查组,不打招呼、不定线路,随机开展养殖场专项整治情况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通报给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并限期落实整改。同时,建立以乡镇为主体的巡查报告制度,巡查中发现畜禽养殖场偷排漏排、超量养殖、未批新建及其他违法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向县环保局报告,并予以严肃处理;对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的,追究乡镇党政“一把手”和相关干部的责任。
活动要求各乡镇和县农业局督促畜禽养殖场强化动物标识、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建立畜禽养殖可追溯制度。按照“美丽田园”标准,对畜禽养殖场建立色彩标志,对没有标识或刻意伪造标识的养殖场予以严厉打击,重点加强汛期漂浮病死猪监管,督促指导养殖业主加强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