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物价局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县内4家没有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景区在一周内做好整改,否则将依法予以处罚。
自去年来,县物价局对全县8大收费景点的门票价格以及优惠政策公示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大部分景区按照规定要求实行明码标价,但仍有部分民营景区对优惠政策含糊其辞。物价局要求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执行价格政策,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另外,近期网络投诉、举报不断增多,县物价局在日前召开的全县电子商务协会二届一次会员大会上,开展了“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发放70多份“网络销售价格行为提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