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县乡风革命办出台了《新农村乡风革命乡镇考核实施细则》,对乡风革命的基础工作、“五治五化”、“两乱”整治、“青山白化”、农房改造等重点工作设定了具体的考核办法。《细则》明确,按照“乡镇乡风革命阶段性重点推进评分标准”,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排名,排名情况计入督查考核分,使新农村乡风革命行动有章可循。
在打造宜居环境方面,出台了《磐安县关于开展创建和评选“最美村庄”“最美庭院”实施方案》,细化最美村庄、最美庭院创建标准,要求全县每年争取创建20个最美村庄,力争五年内创建100个最美村庄,全面提升我县美丽村庄建设水平。
强化督查管理,县委县政府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乡风革命、靓化磐安”工作和专项督查制度。督查联系内容为诸永高速、磐新线(怀万线)、42省道(含冷沙线)、40省道(62省道)、通景公路(横窈线)等五条线路沿线的环境整治工作,每条线分别由县主要领导及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负责联系,由县人大、县政协领导牵头,会同县督查局、乡风革命办、三改一拆办、五水共治办及主要职能部门,组建五个专项督查组,分别对五条线路“乡风革命、环境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