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出台了《关于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规范签约率达50%,基层就诊比例达到60%以上。
我县把开展责任医生签约服务作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基础,作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手段。《意见》旨在通过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给居民提供便捷贴心的服务,使责任医生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并明确到2016年底,基本建立目标明确、制度完善、服务规范、政策配套、机制顺畅的责任医生签约服务体系。
《意见》明确,签约责任医生由基层医疗单位注册的全科医师(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乡村医生或其他具备签约服务能力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担任,将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常见病、慢性病的诊治,实行门诊预约服务;根据病情需要,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转诊服务,帮助预约上级医院专家诊疗;为签约服务对象建立规范的电子健康档案;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根据签约服务对象的需要和申请,提供非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开展与疾病相关的家庭出诊、家庭病床、家庭护理、康复指导等服务。
根据《意见》规定,居民可自主选择所在乡镇卫生院的责任医生,与其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签约周期原则上不少于1年,期满后居民和签约医生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可选择续约或终止契约关系。每位居民同期只能选择1名责任医生;每名责任医生应根据自身的服务能力,签约合适数量的居民,其中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人群应占一定比例。倡导以家庭为单位,与1名责任医生签约。
签约服务费用怎么算?责任医生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年度收取服务费用120元/年。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服务对象个人分担。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各承担40元,签约服务对象自付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