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县检察院与浙江高迈工贸有限公司签订了共建协议,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共同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帮扶等工作。
共建协议明确了观护帮教基地的职责:为教育对象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制订详细的帮教方案,做好心理疏导、教育矫正等教育工作;合理安排学习,提供力所能及的工作机会及必要的劳动技能培训;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依法安排涉罪未成年人参与一定的社会公益活动;开展其他有益于管护对象身心的活动;依法保护教育对象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