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关于简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时生育证明查验程序的通知》指出: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在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时,不再查验患者夫妇的生育证明,由患者夫妇作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书面承诺即可。
辅助生殖技术指采用医疗辅助手段使不育夫妇妊娠的技术,包括人工授精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两大类。试管婴儿就是使用该技术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方法生育的婴儿。通常人们所熟悉的辅助生殖技术就是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而在原卫生部2003年印发的《关于修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的通知》中规定,“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在为不育夫妇治疗时,必须预先查验不育夫妇的身份证、结婚证和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生育证明原件,并保留其复印件备案。”
目前,全国符合全面两孩政策条件的夫妇约有9000万对,60%是在35岁以上,50%是在40岁以上,他们或多或少将与辅助生殖技术有着关系。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精神,本着减少环节,精简办事程序、方便群众的原则,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简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时生育证明查验程序。但同时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维护正常生育秩序。
简化辅助生殖技术的程序,对生育有需求的人来说确实是一件好事。此举每年将使近百万对不孕不育夫妇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