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8年底,全县所有小城镇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力争50%左右的小城镇创建省级、国家级卫生乡镇,力争30%以上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考核评价达到优秀等次。”近日,我县印发了实施方案,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作出部署。
我县以加强规划设计引领,整治环境卫生、城镇秩序、乡容镇貌为主要内容,以建好集镇门面、打造一条精品街、管好一个市场、建设若干处街头小品为重点,全面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坚持规划设计引领,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要求,科学编制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进一步加强整体风貌规划管控、整治项目设计引导、规划设计实施制度完善等工作。在环境卫生整治方面,全面加强地面保洁,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加大重点区域的保洁力度;加强河流、湖泊、池塘等各类水域保洁,推进清淤疏浚,保持水体洁净;积极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市级卫生乡镇,促进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通过治理乱占道、乱开车、乱摆摊、乱建房、乱拉线等措施,营造文明、整洁、有序、安全的城镇秩序。大力整治乡容镇貌,着力加强沿街立面整治,保持立面整洁美观;按照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要求,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深化“腾笼换鸟”,继续淘汰落后产能,深入实施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工程;抓好配套设施完善、园林绿化、传统村落保护、文化走廊打造等工作。
为确保工作成效,县委县政府把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各乡镇、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把整治行动成效作为考核乡镇、部门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同时,县督查局、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开展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