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标准的通知》。根据通知有关规定,我县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标准由去年26元/亩提高至30元/亩,2017年将再提高到35元/亩。
全县目前拥有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93.3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61%,涉及全县19个乡镇294个权属村3.4万余户农户。通过实施生态补偿、强化公益林建设保护与管理、落实公益林封禁管护等措施,全县森林资源总量快速增长,森林资源质量不断提高,森林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美化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与社会功能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