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委决定追授卢光明同志“磐安县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卢光明,男,1956年11月出生,1974年11月参加工作,197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县交警大队巡逻中队民警、一级警督。曾获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3次、市级先进个人6次,2015年获省公安厅从警30年荣誉章,2016年获评“信义金华·最敬业民警”。
2016年9月23日,卢光明同志在执行任务时,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被逃避检查的车辆撞倒,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卢光明同志是我县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他参加工作40多年来特别是入党39年来,对党忠诚,信仰坚定,始终不忘共产党员的职责使命,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入党誓言;他无私无畏,勇于担当,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危急关头,不惧危险,挺身而出,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他勤恳敬业,任劳任怨,从警33年来,无论身处哪个岗位,经常主动请缨,加班加点,在离退休只有50天的时候仍在执勤一线工作,工作业绩名列前茅;他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持以法育人、以情感人,在交警大队工作的10年里,他处理的6万多起交通违法行为,从未接到过投诉。他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体现了“两学一做”的要求,生动诠释了当代共产党人的先进和优秀,是全县党员干部的楷模。
县委号召,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卢光明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冲锋在前、舍生忘死的高尚情操,学习他践行宗旨、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学习他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将学习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全面掀起“学先进、见行动、比贡献”的热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全身心地投入各项工作,为“两富”“两美”磐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