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向县人民法院发送县人大代表资格联审表,要求对列入今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的代表候选人有无涉执行案件未履行情况、有无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他不良征信记录等进行审查。
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县人民法院迅速安排办公室、刑庭、执行局通力合作,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三个部门安排工作人员连续加班加点,严格按照政策规定,顺利完成了全县3000多名代表候选人的审查工作,从源头预防了人大代表候选人“带病”参选。
201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不作为组织推荐的各级党代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
县人民法院表示,今后将继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夯实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诚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