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县卫生监督所获悉,截至11月底,该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3件,其中医疗卫生27件、公共场所卫生24件、饮用水卫生2件。同时,在金华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比中,该所选送的1个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
据了解,之所以能够取得查办卫生违法案件数量和质量双提升的好成绩,与一线执法人员配备了“电子眼”——执法记录仪有关。县卫生监督所所长陈大春说,我县是全省卫生监督执法全程记录9个试点县之一。执法记录仪像以前的传呼机模样,原理和行车记录仪类似,每名监督员执行任务时在左臂肩章处佩戴。执法记录仪有照相和录像功能,通过它可以拍摄到调查取证、立案、处理决定,包括执行,整个全过程的跟踪记录。别看执法记录仪个头小,作用可不小。125度广角,可连续拍摄10小时以上,根据拍摄位置随意调节。
今年初,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县卫生监督所在省内率先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建立使用全程录音录像的询问室,给一线卫生监督员配备“电子眼”,并制订“电子眼”使用管理制度,利用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视频监控设施、信息系统平台等技术手段,记录询问过程声音及图像数据,对卫生监督执法中的各个环节全过程跟踪记录,有利于把证据固定,再现当时的执法场景,实现执法环节全程可追溯,既有利于执法人员查办案件,也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及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卫生监督员配备“电子眼”后,执法热情也得到了激发,先后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单采血浆站监督检查、放射卫生监督检查、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等活动。其中,查处无证行医行为7起,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起,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