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签订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徐晓波参加签约仪式。
近年来,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在各项工作中有效衔接,紧密配合,共同致力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三年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84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司法所及调处中心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调处422起,化解420起,调处成功率达99.50%。
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主要目的是通过开展战略合作,在全县法院系统和司法行政系统架起沟通交流、互通信息的“连心桥”,搭建取长补短、深度协作的“大平台”,开设联动协调、解决问题的“直通车”。实现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互动双赢,促进双方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徐晓波说,全面合作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创新举措,是增进部门良性互动的创新模式,要强化责任,着力抓好全面合作框架协议落实。要从转变理念抓落实、强化责任抓落实、与时俱进抓落实三个方面推动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实施;要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全面合作协议保障机制,通过明确职责、系统联动、搭建平台等方式,确保上下对接,步调一致做好合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