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党组织换届选举期间,根据群众举报,县纪委、公安局对深泽乡、玉山镇三起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查处。3月31日,县村社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三例违反村社组织换届纪律案件。
3月29日下午,深泽乡马讨山村举行党支部换届选举,陈某某的哥哥并非候选人,陈某某为了使其哥哥当选,违规代写他人选票,侵犯他人选举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条之规定,经深泽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陈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7年3月,在玉山镇铁店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期间,周某某为了当选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在未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情况下,以打电话、当面打招呼等方式,要求该村部分党员在选举中给予支持,其行为违反了“九严禁”“十不准”相关规定。经玉山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周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7年3月,在玉山镇孔宅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期间,孔某某的女儿未被确定为村党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孔某某为了使其女儿当选,以当面打招呼等方式,要求该村部分党员在选举中给予支持,其行为违反了“九严禁”“十不准”相关规定。经玉山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孔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县村社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就下步工作要求,各乡镇要持续做好选风选纪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要准确掌握选情动态,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理;严格把关、规范程序,确保村社组织换届选举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