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县安监局工作人员在下乡巡查中发现新渥镇百央村空地上一堆盖着黑纱布的物品冒着白烟。经确认,系百央村村民陈某在用硫磺熏蒸贝母。工作人员当即没收了3个熏蒸工具和硫磺,并对陈某硫磺熏蒸贝母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陈某表示,会将所有贝母送到无硫加工点处理。
2012年开始,县委县政府连续开展了禁止使用硫磺熏蒸贝母专项整治行动,县市场监管、安监、公安等部门对“浙八味”特产市场及周边区域使用硫磺熏蒸贝母情况开展不定期巡查,对硫磺熏蒸的中药材一经发现就没收并销毁,对硫磺熏蒸中药材加工点和设备及时捣毁、没收,发现硫磺熏蒸中药材现象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