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消保委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磐安县第十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报名活动已经开始。
根据要求,在本县范围内,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并满足以下条件的商贸业、服务业单位均可参加评选。主要条件有:连续经营2年以上,文明经营,诚实守信,社会反映良好,社会公众认可度较高;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能认真学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订阅、学习相关刊物、资料;自觉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严格执行国家质量、价格、计量、卫生等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近2年内未因质量、价格、计量、卫生等问题受到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或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被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公开点名批评、披露;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落实商品“三包”措施,设有负责处理消费争议的专(兼)职机构和人员,主动、及时、诚恳、客观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近3年没有违法记录;组建消费维权联络站;磐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认为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活动采取由各经营户自荐报名的方法,参评单位可前往县消保委秘书处或辖区内市场监管所领取“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申请表,也自行可以在“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下载表格,并准备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近年来获得政府或有关部门授予的荣誉证书复印件;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参评单位需将填写好申报表和相关材料于7月30日前上交辖区内市场监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