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组织开展了“无违建村村过”活动,深入推进“基本无违建县”创建,促使全县各乡镇所辖村居100%达到“无违建村居”标准。
本次行动分创建自查、申报验收、汇总审定、结果通报四个阶段进行,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禁违控违意识,全面形成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依法拆除和处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非法“一户多宅”等,全面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活动明确,各乡镇所辖村(居)范围内各类存量违法建筑均要依法处置到位。在新增违法建筑管控上,全面禁止新增违法建设行为,从违法建筑产生到发现不超过7日;适用即查即拆程序处理的新增违法建筑,从发现、拆除到垃圾清理完毕不超过30日。全面依法处置非法“一户多宅”,全面推进农房确权确违工作。推进防违控违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具备受理投诉举报、巡查发现、实时指挥、快速处置、综合督查等功能的“防违控违综合管理系统”。同时,把拆违还路、拆违治脏、拆违改造、拆违增绿、拆违添景等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拆有所得、拆有所用。
此外,活动就社会平安稳定及制度体系、规划体系、农民建房保障体系建设等提出了要求。同时,把“无违建村居”创建工作纳入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