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公安局制订了“从严治警提醒约谈实施办法”,对上级有关提醒约谈规定进行再细化、再落实,注重抓早抓小,强化预防管控。
该办法明确规定了需要进行约谈的几种情形,个人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规定、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落实不力、有执法过错或有责信访投诉等情形的,上层级责任人应当对其进行约谈。单位出现对上级作出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发生执法过错或重大执法安全隐患问题、民警或协辅警队伍出现违法违纪案件、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苗头隐瞒不报或预防措施落实不力、单位领导班子不团结或软弱涣散、因业务工作或队伍建设问题突出被媒体曝光或上级通报批评等情形时,由分管局领导对单位领导进行提醒约谈。提醒约谈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级管理责任分级开展,纪检、政工、法制、督察等职能部门可按职责约谈相关人员。
办法还明确了提醒约谈的具体程序和操作要求。办法同时明确,各级领导是提醒约谈的主要责任人,对队伍中存在的隐患苗头要及时启动提醒约谈程序,督促约谈对象落实整改。从严治警提醒约谈制度实施一个多月来,全局已提醒约谈26人次,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有效促进了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