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县交警大队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开展了电动车雨棚专项整治行动,分成两个小组,一一走访了县城有关电瓶车雨棚售卖安装的商家,发放整治电瓶车非法加装告知书,呼吁各商家停止售卖加装电动车雨棚雨伞,从源头上治理电瓶车的非法加装。
行动中,大部分商家表示,从安全角度考虑,他们对这次整治行动表示理解和支持,且一定会禁止相关售卖加装活动。有商家表示,只要顾客需要,欢迎随时上门,免费为顾客拆除非法加装的雨棚雨伞及遮阳罩。
安装雨棚之类的遮挡工具之后,会造成出行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惯性,加装装置很容易刺伤驾驶员的心脏及颈部,造成二次伤害。交警部门表示,希望广大电动车车主及驾驶人,充分认识到电动车非法加装雨棚、雨伞、遮阳罩的危害性,在8月1日之前能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行拆除。8月1日之后,交警部门将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非法加装的电瓶车进行现场拆除。9月1日起,交警部门对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结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的车主,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3条第2款第8项之规定,依法收缴非法装置,并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