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是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我县在组织领导、调查摸底、宣传教育、机制建设四方面积极推进食品安全金融征信试点工作,并取得实效。
县食安办与中国人民银行磐安县支行联合发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2017年4月,两部门联合召开全县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联席(扩大)会议,动员部署试点工作。
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贸市场举办者这四类主体为第一批试点单位。各类实施主体的基本信息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报送”的原则,全县共完成687家试点单位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通过此次摸底调查,食品安全金融征信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推广铺开,有效促进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在四类主体之间的普及。
结合食品安全县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等工作,通过会议培训、设摊咨询、发放宣传单、展板横幅、网络微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成效、经验做法,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氛围。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宣传报道5篇。
作为全市3个试点县市之一,我县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县食安办和人民银行磐安县支行共同牵头,全县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等部门共同参与,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探索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工作新经验、新方法。建立信息互通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并确定1名联络员,从部门到个人各司其职。同时做好职能部门和其它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保证试点工作的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