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11点多,市民陈小姐用3分钟的时间,就在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上处理了两条交通违法事项。“很方便的,你看机器旁边贴有具体的操作步骤,如果自己还是不懂,车管所的工作人员也会来教你。”陈小姐表示很满意。
近日,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在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和处罚中心投入使用,实现了交通违法处理、罚款缴纳“一条龙”服务。这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理业务而推出的便民服务新举措。
在交通违法自助处理一体上处理违章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输入车辆号牌号码、识别代号等,便可登陆交管业务自助服务终端,进行车辆违法的查询、处理、缴费等一系列业务办理。设备装有身份证读卡器,刷身份证完成扣分,通过银联支付或支付宝支付,实现网上缴费。
截至目前,首批投放的2台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已处理交通违法155条。
链接:自助处理一体机的业务范围
1. 凡车辆登记地为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所辖区域的机动车(重点监管车辆除外)被交通技术监控记录,依法应处200元以下(含200元)罚款的违法行为。
2. 机动车驾驶人必须持有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驾驶证状态正常,在违法处理后驾驶证记分未达12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本人名下机动车违法;
② 本人家庭成员(在金华市公安局户籍系统中同一户籍)名下机动车违法;
③ 在互联网服务平台中绑定的机动车在绑定以后的违法;
④ 无记分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