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交警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对电动车非法加装雨棚进行强制拆除。交警提醒电动车车主,如果还没有拆除的,可以自己在家动手拆除,或者到指定地点拆除。据悉,9月1日起,交警部门对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结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的车主,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3条第2款第8项之规定,依法收缴非法装置,并罚款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