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县人民法院立案了一起义乌市不动产纠纷案,这是该院受理的首起"跨域立案"案件。
当日上午10点,原告周女士在律师陪同下来到县人民法院,法院工作人员审核立案材料,并通过网上系统立案到义乌市人民法院,待义乌市人民法院接收案,立案完成,这个过程在10分钟内完成。周女士成为我县法院受理的首起"跨域立案"案件受益者。
一同前来的胡律师介绍,在过去,原告如果想要起诉义乌市境内的不动产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必须得去义乌市人民法院立案,也就是说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才能办理立案手续,诉讼成本较高。
自今年4月以来,县人民法院积极顺应司法改革要求,力争最大化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及时在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及多个人民法庭专设"跨域立案"窗口,努力实现诉讼便民在县际、县内乡际之间全覆盖,让老百姓就近能够打官司,真切感受“家门口”立案带来的实惠。
据悉,根据《跨域立案规则》,明确对依法律规定属于本省内异地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申请执行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就近的法院或法庭申请办理立案手续,当场签收相关诉讼文书,即使材料有所欠缺,也能当场收到一次性告知补正通知书,按要求补正后邮寄给受诉法院即可,免去当事人多次往返异地所耗的时间和精力,也节约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