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以培育规模化种粮主体,促进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对种粮大户、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面积50亩以上,需要贷款的,由省财政给予3%贴息。具体程序由业主申请、农业财政审核、合作银行审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