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善广大市民安全乘车环境,规范公交出行秩序,优化公交服务质量,提升我县城市品味,推进新老城区公交一体化进程,特通告如下:
即日起,所有公交车必须按站停靠,不得在停靠站以外的地方上下客;所有乘客必须在相应的公交站点候车;公交站点区域严禁停放除本县公交车以外的任何车辆及放置其他物品。
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对公交车不按站停靠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停放于公交站点区域的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中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处以相关的罚款外,予以记3 分处理;对在公交站点以外区域无故拦截公交车、强行上下公交车的行为由公安部门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