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文明办、妇联、磐安农商银行联合出台《磐安县“八婺好家风”信用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此举旨在培育良好家风民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八婺好家风”信用贷款是指由磐安农商银行作为贷款人,向全县范围内各级文明家庭成员和县级以上文明办评选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各类先进人物发放的个人人民币贷款。贷款用途必须为合理的生产经营消费,贷款额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实际还贷能力合理确定,一般最长为3年,农林种养殖业等生产周期较长及农房改造等投资消费期限较长的贷款,最长可至10年。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的家庭文明荣誉或个人荣誉等级实施阶梯优惠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