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磐安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施行。
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管理,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众健康为出发点,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管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治机制,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美丽磐安、创造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供给。
《实施方案》提出了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县土壤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指标:在土地安全利用方面,到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10%以上,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92%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95%以上。在农业污染控制方面,到2020年,全县主要农作物化学农药、化肥使用量下降2%,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全县规模养殖场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98%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达标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