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出台相关举措,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代办制度。
一是建立完善代办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覆盖全县所有企业投资项目的代办服务体系,服务延伸到企业投资项目集中的工业园区、新城区和特色小镇。二是建立健全代办运行机制。建立企业自主决策和委托机制,由项目单位自主选择,自愿申请全程代办或部分代办,并办理委托手续。同时,建立代办全程留痕机制,代办服务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做到政府代办服务公开透明,信息可查询、业绩可考核、责任可追溯。三是切实加强代办队伍建设。县365中心内设科室成立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代办中心,负责全县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代办业务。各乡镇(园区)、各审批业务部门至少落实一名代办人员加入企业投资项目代办队伍。同时,加强业务指导,经常性开展培训和研讨,使代办人员及时学习项目相关的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和政策规定,熟悉项目审批流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