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治理显成效——
我县有效维护百姓餐桌安全
通过三年努力,我县餐桌安全治理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全县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2015年,我县正式启动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内容包括农产品(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三小一市场”整治提升工程、进口食品市场整治规范工程、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集中消毒餐饮具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等“六大提升工程”。
三年来,我县始终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社会共治”方针,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创建,推进食用林产品标准示范推广体系建设,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县创建。印发“六大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农业、林业、水务、市场监管、卫计等部门,把目标细化到各年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全县统一开展了“百日会战”“三大一严”“两禁一超”“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同时,将餐桌安全治理列入2015年至2017年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层层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按季度开展督查。
三年来,全县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645人次,开展各类联合执法行动93次;定量监督抽检2676批次,检查各类重点生产经营单位6791家次,约谈违规生产经营单位216家,排查并完成整治冷冻肉、小作坊、餐饮、甲鱼、食品相关产品、流动摊贩等县级重点风险隐患121个,查处违法行为285起,行政立案275起,关停违法企业53家。公安部门侦办食品安全刑事案件8起,罚没款86万元,涉案金额360余万元。其中生产销售假覆盆子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葛粉、择子粉造假案、“口水油”案件相关涉案人员被判刑。
截至目前,全县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71.26%以上,主要食用林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达到65%以上,甲鱼、石斑鱼、鲫鱼等品种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示范街、示范点创建活动,全县食品加工小作坊建档率和登记率达到95%以上,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和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均达到100%以上。建成“阳光厨房”35家,建设率达到53%以上;持证小餐饮总数1184家,等级公示率达到95%以上;一次性餐饮具和餐具洗涤剂等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数2家,监督抽检覆盖率100%;集中消毒餐饮具重点生产环节电子监控探头安装率、集中消毒餐饮具抽检合格率及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覆盖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