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午,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标,副主任虞贵荣、潘丽霞、蒋秋良、张文明、张方荣、陈国慧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远志,副县长朱慧刚,县检察院检察长曹九利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2017年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磐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办法》;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中医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并经大会主席团审定的建议共180件,涉及财政经济、农林水土、建设环保等方面。县政府本着“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和“归口负责、分级办理”的原则,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召开交办会议,将代表建议分解落实到33个责任单位分头办理。截至目前,180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
会议要求,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办理制度,提高建议办理水平。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充分认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从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的高度,健全办理工作机制;从坚持依法行政的高度,加强绩效考评,提高办理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