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5日,我县举行2017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闻发布会,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卫计局、公安局等部门新闻发言人发布了2017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行政处罚、刑事立案、风险监测等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县市场监督局
2017年,县市场监管局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为总抓手,按照“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坚持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不断推进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建设。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食品相关产品等监管环节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总体形势稳中向好。
一、监督抽检情况
2017年,县市场监管局对主要食品定量监督抽检1047批次,不合格14批次,样品合格率98.66%。监督抽检食品相关产品31批次、服务环节餐饮具132批次。各农贸市场定性快检10747批次,不合格40批次,样品合格率99.63%。抽检样品不合格处置率100%。
二、行政处罚情况
2017年,县市场监管局按照“最严厉的处罚”要求,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全年食品安全行政处罚立案84件,其中查处食品生产流通环节36件、餐饮服务环节43件、食品相关产品环节5件,涉案金额6.5万元,罚没款32.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4起、线索2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情况
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在完成全县技术机构整合的基础上,去年完成二期建设,累计投资2000余万元,2015年12月,通过CMA资质认证。截至目前,检测中心实验室面积1300余平方米,设备208台套,检测食品参数255个,全检产品57个,中药材参数22个。
2017年,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完成食品样品检测1505批次,开展实验室开放活动4次,定期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检测技术服务,为助推我县食品产业发展和消费者饮食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按照食品安全县标准,全面做好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食品相关产品等环节监管,努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林业局
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监管,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是我们林业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2017年,我局以全面抓好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全县食用林产品安全水平为目标,认真做好监测抽检,大力推进林业标准化生产,全县食用林产品安全状况稳中向好。
一、食用林产品安全监测抽检情况
2017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监测抽检力度,全年共开展食用林产品安全定量检测抽检106批次,其中省级监测53批次、市级监测51批次、县级监测2批次,是历年力度最大的。按品种分:毛竹春笋10批次、石蛙2批次、中药材6批次、板栗24批次、猕猴桃6批次、香榧31批次、油茶17批次、毛竹冬笋10批次,检测结果合格率100%。
二、食用林产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2017年,我局把竹笋、香榧、油茶、板栗、养殖野生动物等作为监管重点,实行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建立常态化检查监测制度,组织开展了食用林产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食用林产品安全保障护航十九大、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用林产品安全大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食用林产品安全风险隐患,检查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档案,总体情况较好,没有发现有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禁用药物、违规超量使用农兽药等违法行为案件,特别是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督促了各业主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使用农药、肥料、饲料等投入品,健全生产记录档案,积极开展林业标准化生产。
下一步,我局严格按照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标准,进一步加大食用林产品监督抽检力度,强化风险监测,着力打造放心、安全的森林食品。
县公安局
2017年,为持续保持对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县公安局部署开展了“除毒瘤·净土壤”“2017利剑行动”系列专项行动,以“铲源头、断链条”为工作理念,以网络销售、重点领域为打击重点,全力开展食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年我局共侦破包括烟草在内的食品刑事案件1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3人,移送起诉32人。
一是深化行刑衔接机制。为了畅通案件、线索移交渠道,我们积极与市场监管、农业等部门沟通联系。2017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局移交了4起食品、药品案件,我局做到了移交必查,立案率达100%。
二是全环节侦办案件。为了切实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我局对侦办的每一起食品案件,都不仅仅局限于本地的打击,而是挖根溯源,以捣毁窝点、端掉上家为目的,将打击之剑直指源头。
三是强化多点突破。我局立足民生热点,找准关键狠狠打,盯牢重点持续打,不断扩大打防声势。在新的形势下,食品犯罪案件已经不再是传统的载体犯罪形式,进入到互联网、云时代载体犯罪模式,2017年,我们在传统打击的基础上,将打击整治之拳向微信、网络等媒介延伸,破获网络食品案件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人。同时,我局针对食品重点领域、重点品种也开展了专项打击,2017年我局破获的食品案件涉及保健品类、餐桌饮食类、烟草类等各领域,有效保卫了磐安的食品安全。
县水务局
一是健全监管体系,抓好源头治理。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水产品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水产品监督、检测、信息管理机构,县河道渔政管理所每年更新并完善数据库信息,确保数据准确,监管到位。近两年对马蹄坑水库、五丈岩水库、德震海家庭农场、金土地农业发展公司等4家养殖单位完成了市定追溯点建设。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质量安全。加大水产品安全抽检工作力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根据《2017年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我局共开展了10个批次的药残和风险监测抽检,包括省、市级计划的5个品种,10个样品,合格率达100%。2017年全县未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是开展标准化管理,提高生态养殖效益。继续深入开展水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实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三年来,全县鲢鱼、鳙鱼养殖面积共 4901亩,鲢鱼、鳙鱼等品种标准化生产率达到90%以上。2016以来积极实施稻鱼轮作项目,茭白田套养甲鱼、稻田养龙虾共110亩;新增石斑鱼养殖项目三个,养殖面积共60亩。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增强水产养殖单位质量意识和法律观念,提高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自身素质。
五是完善应急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在原有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故)应急预案基础上,修订出台了《磐安县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故)应急预案》,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
县农业局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业部门及省市食安办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县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2017年配合农业部、省、市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名牌农产品、省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监督、专项抽检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应急)抽检活动,共抽检农产品277批次,合格276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99.64%;县农业局在全县抽取农产品样品402批次(其中蔬菜140批次,水果19批次,茶叶7批次,食用菌 53批次,中药材33 批次,畜禽产品150批次),委托农业部稻米及制品监督检测测试中心、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定量检测,经检测,合格402批次,合格率为100%。乡镇农产品检测室免费对外开放,19个乡镇共完成农产品速测5883批次,合格5821批次,合格率98.95%。对列入重点监管农产品生产主体,全面落实了产品自检或委托自检的制度;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种植基地共自检8086批次,合格8050批次,合格率为99.56%。不合格产品已按规定进行处置,处置率为100%。县肉联厂和各乡镇集贸市场由动物检疫员每天对外来生猪进行抽样检测,每季度都对规模生猪养殖场开展了“瘦肉精”违禁药物监督抽检,全年共完成“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检测8229批次,合格8229批次,合格率100%。
二、农业投入品监测情况
2017年共抽检农业投入品115批次,其中,农药79批次,肥料20批次,饲料5批次,兽药6批次,种子5批次。经检测,农药不合格4批次,肥料不合格10批次,饲料不合格1批次,已全部立案查处。
县卫计局
为全面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县卫计局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对照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目标责任清单,积极开展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管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集中餐饮具监管情况
2017年监督所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执法车辆6车次,组织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餐饮具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对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从业人员、洗涤剂、消毒产品、包装材料、洗涤用水、检验/自检、独立包装标识等内容和环节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消毒后的餐饮具进行随机抽检,每个季度1次,全年总共抽检产品60批次,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及洗消剂残留,样品抽检合格率100%。
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
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1件/千人的任务要求,2017年全县应完成监测数为200件,实际完成数为258份,达到小区每千人口1.29件。其中,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食品样品95份,食品中微生物及致病因子监测品样品16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