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商局发布《关于认定2017年度浙江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决定》(浙工商标〔2017〕53号),“磐安县中药材”被认定为“浙江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这是继“磐安云峰”之后,我县通过认定的第二个省级农业商标品牌基地。
目前,我县在农业商标品牌创建工作上已取得重要突破,先后注册了“磐安白术”、“磐安浙贝母”、“磐安杭白芍”、“磐安玄参”、“磐安元胡”、“磐安香菇”、“磐安云峰”、“磐五味”8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总量居全省各县市之首,其中,“磐五味”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清连香”商号被认定为省知名商号,“大伟茶业”商号被认定为市知名商号,全县农产品商标总量达到727件,占总注册量的20.7%,其中茶叶商标245件,中药材商标132件,省著名商标9件,金华市著名商标34件。
磐安县中药材“浙江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认定,将进一步扩大我县中药材产业的影响力,对推进我县农业产业、休闲养生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