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标,副主任虞贵荣、潘丽霞、蒋秋良、张文明、张方荣、陈国慧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远志,县检察院检察长曹九利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磐安县2018年度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报告;审议通过人代会有关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磐安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及列席人员建议名单;通报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履职情况测评结果。
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主任会议13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31个,作出决定、决议12项,提出专题审议意见6个,开展工作视察5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5人次,为推进磐安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