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日前从县卫计局获悉,3月15日起,第二类疫苗将实行新的预防接种服务收费标准。
第二类疫苗是指公民自费并自愿受种、除第一类疫苗以外的其他疫苗。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预防接种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时,可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疫苗费用和预防接种服务费,疫苗费用按照县疾控中心采购价格收取,预防接种服务费按28元/剂次收取。预防接种服务费包含第二类疫苗的登记、预检、接种、留观、耗材、存储、运输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