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县政府组织各乡镇、街道、园区和相关部门参加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明确,我县将于2018年至2019年期间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工作分阶段实施,包括前期准备阶段、全面普查阶段及总结发布阶段。根据国家普查清查技术规定,统筹组织开展辖区内污染源普查单位名录库筛选,划分普查分区,按照全面覆盖、不重不漏的原则,组织开展入户清查,做好工业企业清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清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清查、生活源锅炉清查、市政入河排污口清查五个方面工作。
全国污染源普查即对污染源数据的全面清查和统计,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通过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制定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
污染源普查工作范围广、工作量大,我县从三方面着手,确保高质量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成立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把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搞好宣传,营造氛围。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做好宣传动员是做好污染源普查的前提。三是健全机制,保证质量。确保报表填报、数据审核和数据录入各个普查环节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