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参保人员在医保市级统筹后真正得实惠
——访市人大代表陈爽花
2018年,金华市将实现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统筹后将以金华市为单位,统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保障待遇政策,包括住院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特殊病种和慢性病种范围;统一医保费用结算及经办规程;统一转外就医、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等。
现行磐安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按县内、县外分别设置不同报销比例,转县外定点医院需先自负30%,再按县人民医院报销比例报销,转县外非定点医院的需先自负45%,再按县人民医院报销比例报销。市级统筹后,参保人员转县外市内医院就诊实行同等报销待遇,部分参保人员将会选择周边县市医院就诊。陈爽花建议,市级统筹后,转县外市内医疗机构就诊的仍需按分级诊疗制度办理转诊备案,未经转诊的,报销比例仍参照原政策。
磐安医疗保险针对我县医疗资源相对匮乏、疑难病例多转往县外医院就诊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县内住院邀请专家会诊费用报销制度。该项制度建立以来,不仅有效利用了县内医疗资源,又节省了参保病人就医成本,减少了医保基金支出,使参保病人在县内就可以享受到省、市的优质医疗资源,同时也降低了转诊率。陈爽花建议,市级统筹后保留磐安县的县内住院邀请专家会诊费用报销制度。
另外,现行磐安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仅限县内医疗机构,建议市级统筹后继续执行县内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制度。因磐安县社保中心原资金有较多结余,建议市级统筹后向磐安倾斜,实行按DRGS病组点数付费,提高磐安整个统筹后的每个点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