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不断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大整治和打击危险废物犯罪专项执法行动。截至今年5月,县环保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检查工业企业120余家次,共立案查处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案件13件,共计处罚款7.12万元,移送县公安局3件, 刑事拘留13人,处理涉固体废物类举报60件,处理率100%。
为进一步有力震慑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县环保局通报5起近年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1.王国富等违法焚烧废电路板案
2017年8月2日,县环保局、盘山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到维新廿十四尖背山茅岗地块检查时发现,王国富等三人利用货车将废电路板运到该地块进行焚烧,用于提取废电路板里的金属银,总计焚烧废电路板超过4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环保部门立即责令王国富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立案查处。同时,该废电路板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县环保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新城区圣悦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倾倒有毒含酚废水案
2017年2月6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圣悦五金制造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其煤气发生炉循环用水池中近70吨废水被该公司员工通过水泵抽到该公司厂房前空地处倾倒,废水渗漏到厂房后的小溪中。经监测,排放废水中苯酚和挥发酚均已超标。环保部门立即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消除污染,并予以立案查处。同时,该排放废水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县环保局于2017年2月15日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尚湖镇倪中新养牛场焚烧工业废料案
2016年7月2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部门对尚湖镇倪董村牛角岭倪中新养牛场检查时发现,该养牛场正在焚烧工业废料。经查,该养牛场被浙G.N989T 的时代小货车车主周清海租用,用于堆放和焚烧工业废料,养牛场场主倪中新被周清海雇佣帮忙焚烧工业废料,该工业废料是从钕铁硼磁性材料生产企业收购的锯末粉,锯末粉上沾染废矿物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县环保局对其立案查处,并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4.大盘镇王明友养殖场倾倒畜禽废弃物案
2016年5月24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大盘镇王明友养殖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场职工将0.5吨猪粪倾倒在附近山坡的空地上。该养殖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环保部门依法对该养猪场立案查处,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5.巨久轮毂违法处置废油漆桶案
2016年3月31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浙江巨久轮毂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544只废油漆桶流失,废油漆桶被尖山镇环卫工人运走卖给废品收购商,废油漆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环保部门对巨久轮毂公司立案查处,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