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排水许可证发放不到位问题。
责任领导:王志强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
整改目标:全面执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实现企业排水许可证发放及排水协议签订全覆盖
整改措施:
(一)走访乡镇、园区,不定时召开企业座谈会,加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和《关于严格执行排水许可制度的通知》(磐五水共治办〔2017〕42号)的宣传贯彻力度,提高排水企业对发证工作的知晓率;利用目前开通的排水许可微信群、QQ群,加强经办人员的沟通交流,提升证件发放量和协议签订率。
(二)加强乡镇与部门间的协作,加快推进排查、整改、验收、发证全过程有关工作。
(三)结合雨污分流改造,强化现场排查、宣传,利用对工程质量的监管、验收,夯实发证工作的必备条件,时刻围绕顺利发证这一目标,加强对企业纳管监管及纳管后的长效管理。
整改进展:
截止2017年底,涉水企业排水许可证发放及排水协议签订办结99家,其他企业相关工作预计2018年6月底前完成。
二、老城区雨污分流不到位问题。
责任领导:王志强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
整改目标:加大老旧低标污水管网的改造力度,全面提升城区污水收集率。
整改措施:
(一)2018年3月底前对城区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查漏补缺排查,4—6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促使雨污分流彻底到位,进一步提升污水收集率。
(二)加强对在建区域及老城区改造污水配套管网工程的监管,确保污水应纳尽纳,全面提升城区污水收集率。
(三)对乡镇开展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排查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全面提升乡镇污水收集率。
整改进展:
2017年底已完成城区各社区雨污分流改造,部分老旧管网随着老城区拆迁改造工作同步更新,查漏补缺工作已开展排查,计划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方案不合理、未向社会公告。
根据浙政发〔2013〕59号文件要求,2018年4月底前,县以上城市建成区要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重新划分、重新明确、重新公告。
责任领导:王志强
整改时限:2018年4月底前
整改目标:2018年3月底前完成禁燃区重新公告工作
整改措施:
(一)2018年2月20日前,完成《关于划定城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和向社会公众意见征求工作。
(二)2018年3月底前,完成《关于划定城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定稿并由县政府向社会公告。
整改进展:
完成《关于划定城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并正在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四、相框及木制品生产企业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责任领导:王志强
整改时限:2018年4月底前
整改目标:相框及木制品生产企业的废气处理设施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督促相关企业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做好环保整治工作;督促相关乡镇和工业区块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每一家企业落实一名人员进行点对点有效监管,按要求定期上报整治进展情况;经商、环保、消防、安监等部门及时指导并督促企业开展整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通过全面调查核实,明确重点企业的整治方向、需添加的设备、完成时限、存在问题等,倒排时间进行整治,并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同时,加强面上其他木制品企业的常态化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治,对未按要求整治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考核,确保实效。把相框及木制品企业的环保整治列入相关乡镇和工业区块的年度工作考核,进展情况定期通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整改进展:
目前,已排摸相框及木制品重点生产企业15家,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摸清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加大整治力度。
五、全面推进散乱污企业、“四无”企业、违法违规违建项目清理。
责任领导:王志强
整改时限: 2018年6月30日
整改目标:完成“四无”企业(作坊)、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整治提升。
整改措施:
(一)推进散乱污企业、“四无”企业整治提升。2018年1月底前召开相关乡镇、部门会议,明确责任、分解任务。2018年3月底前组织相关乡镇、区块,研究制定整改措施。2018年5月底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完成情况核查,确保6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推进违法违规违建项目整治提升。开展全方位、地毯式清查,按照“备案一批、提升一批、规范一批、关停一批”的原则进行整改,针对企业不同情况,分类分批进行处理。列入取缔淘汰类的项目,不得办理相关手续或证照,达到或经限产、停产整治后达到环保管理要求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简化环评审批手续,开展企业自主验收工作,探索开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特定区域负面清单管理,加大“零土地技改”项目环评备案范围。重点落实环保“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日常长效管理机制
整改进展:
(一)前期全县已排摸出“四无”企业(作坊)224家。按照“三年目标两年完成”的任务要求,通过开展整治提升行动,目前已完成214家企业(作坊)的整治提升工作。下一步,将继续集中精力,倒排时间进行清单式销号对标整治。
(二)通过开展两违建设项目清理整顿,按属地管辖原则分区块落实乡镇和工业园区进行清理整改,已明确责任,部分企业已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相关审批、验收手续。下一步将重点关注并督促遗留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验收工作。
六、举一反三,研究探索中央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领导:王志强
整改期限:持续完善、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磐安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梳理我县环境保护工作领域存在的短板,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从源头到过程的监管,形成一套由县委领导、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责、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新体系。
(二)完善监管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完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促进环境保护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监管执法水平。
(三)完善监督考核体系。完善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考核体系,将生态环保工作列入乡镇、部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压实生态环保工作责任。
(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环境监测队伍的建设,增强执法监测力量,适应新常态严格规范执法、公开公正执法、高效廉洁执法;不断完善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加大对违法案件查办和信息公开的力度,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整改进展:
(一)我县已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磐安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加快推进整改工作。
(二)2018年1月3日,磐安县检察院驻环保局工作联络室正式挂牌成立,下一步将继续推进环境保护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