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方荣在磐安分会场参加会议。
据悉,《条例》将于明日(6月5日)起施行,这标志着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正式由制度化走向法治化。《条例》是我市制定颁布的第三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也是省内第一部、全国范围内领先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地方性法规。它不仅明确了适用范围、适用对象和法律责任,厘清了政府、部门及其他相关主体的职责,更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要求作出规定和保障,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并深化拓展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成果,把金华做法、经验推向全国。
接下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迅速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认真抓好贯彻实施,形成实施条例的监督合力。同时,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提升垃圾分类源头质量,抓好前、中、后三个关键环节,推进垃圾分类技术再创新,完善运维机制,全面提升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和科学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