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检查、巡察检查、干部考核、执纪问责、新闻曝光等方式,在全县树立一批敢于担当作为的各层次干部典型,聚焦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人、典型事,查处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典型案例,调整一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全县各项工作落实。
敢担当有作为是共产党人应有的政治品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名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总体来说,我县的干部队伍是好的,在旧城改造、乡村振兴、项目推进等重点工作中,涌现了一批“绝对忠诚、敢打必胜、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磐安铁军。但不可否认,“不担当不作为”现象仍然存在,有的甚至还比较严重,这些“毒瘤”影响了县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损害了磐安发展大局,败坏了党员干部的形象。
“不担当不作为”现象的存在有其问题根源。一是安于现状、思想懈怠“不想为”。有些人觉得,磐安这几年发展挺快的,有这样的水平已经不错了,工作标准和要求没有必要再高了,于是工作缺少干劲,不思进取,不愿担当,无所作为。二是贪图安逸、消极逃避“不愿为”。 工作拈轻怕重,岗位挑肥拣瘦,不愿去艰苦地方、辛苦岗位;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后缩,工作要求低点定位,满足于当“太平官”。三是墨守陈规、被动应付“不会为”。 工作缺乏创新理念,习惯于“穿新鞋走老路”,不敢突破“常规”,不敢超越“本本”,热衷于当“看客”。四是患得患失、心存顾虑“不敢为”。怕担风险,怕惹麻烦,怕得罪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要严格按照县委“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深入推进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本地本单位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全面梳理不担当不作为的典型,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整改公开承诺,形成问题清单、措施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清单,积极推进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整改。
对专项检查、巡察检查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处理。对情节较轻的,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提醒、函询、诫勉等处理;对情节较重、影响较坏,或者经教育提醒、诫勉处理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进行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严重失职渎职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对于干扰、阻碍、不配合专项整治,或者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欺骗调查的,要从重问责。